关于“智慧财务”系统优化审批功能的通知
日期:2023年06月03日 来源:财务处 作者:叶芷杉 校对:骆笑红 审核:黄茜各单位:
“智慧财务”系统线上审批功能已正式启用两个月,为满足校内各单位审批管理要求,我处根据各单位及经费负责人提出的诉求和建议,增加并优化了审批功能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新增功能
1.“一般报销业务”新增“证明人审签”环节,确保每笔报销业务符合财政部颁布的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(2019年修订)》要求,经过经办人、证明人、经费负责人三个基本环节。
2.新增“报销人/借款人确认”环节:当经办人与报销人/借款人不一致时,需报销人/借款人确认知情。
3.各学院(部、处)可根据本单位管理需要,在经费负责人审批前,由经办人按内部管理要求指定最多2位“前序审核人”审核,如科室负责人、分管副院长(副处长),或其他必要审核人员。
4.优化回避审批的判断规则:报销人/借款人是经费负责人,但经办人(即制单人)不是经费负责人时,不自动触发回避审批,发放项目除外。财务处审核岗在审核时判断该业务应执行回避审批时,由财务人员推送至相应领导审批。
二、审批流程图详解
详见附件。
(补充说明:6月3日中午12点前已提交的单据,仍执行旧流程。如需使用新增功能,请撤销原单据,并重新制单后再提交。)
财务处
2023-6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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